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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召开股东大会

高票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本报讯(通讯员 马明 张泽)8月31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由长江电力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永安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等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56人,代表股份7,447,992,9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12,085,457股的79.13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7人,代表股份6,715,881,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35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89人,代表股份732,111,3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784%。
  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中国三峡总公司借入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的议案》和《关于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7亿元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共6项议案。所有议案表决项得票率均超过97%,其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5项议案得票率超过99%。
  会上,长江电力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认真听取了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董事长李永安和公司高管就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关心的资产交割、土地租赁、中国三峡总公司增减持公司股份、三峡电价和湖北能源及大冶有色改制上市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解答。参会股东纷纷发言表示高度赞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认为重组方案较好地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加快经营发展,做优做强;对公司信守IPO承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以及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人员勤勉尽责、积极推进重组各项工作表示感谢。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31日